
南财智讯12月28日电,锋龙股份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5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该事项尚需履行优必选股东会审批、香港联合交易所审阅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等程序,交易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且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除控制权拟变更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优必选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以原有业务为主,转型升级及未来业务合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短期波动幅度较大,且截至2025年12月26日静态市盈率达1133.22,市净率为5.48,显著高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广盛网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